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药学院本科生学业班主任制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4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加强对大学生的学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树立专业思想,提高学习兴趣,掌握专业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引导作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在本科生中实施学业班主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科生学业班主任制实施范围

药学院从2020级开始所有班级全部实施本科生学业班主任制,本科生每个班级配备一名学业学业班主任,配备时间为大一、大二学年。

二、本科生学业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奉献精神及较强的事业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专业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熟悉学院的教学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熟悉本科生人才培养计划;

(四)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本科生学业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一)知识技能与品德培养。学业班主任要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经常深入班级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等方面的教育。

(二)专业指导。指导学生了解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学科的发展动态、发展前景,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学术引导。引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实验技能和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的科研素养,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文献和信息检索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指导学生申报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等研究课题。

(四)学业班主任通过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座谈讨论、学习讲评会等方式,对全班学生进行集中指导或个别谈心谈话,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鼓励不同专业、班级的学业班主任共享资源,合作组织学生开展专题活动、互动交流等。

(五)在指导工作中,本科生学业班主任应与辅导员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将学生中突出的思想情况及时向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议。

四、本科生学业班主任的管理与考核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本科生学业班主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为院领导班子及各系主任),负责对本科生学业班主任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学院为每一名学业班主任颁发聘书,聘期为两年。

(二)本科生学业班主任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等级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级。考核合格者,按照每人每年10个标准学时核算工作量。 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任。

(三)本科生学业班主任考核内容主要为学业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完成情况、指导效果和学生满意度等方面,结合学业班主任学年末总结评议进行综合评选。主要依据是学业班主任的工作日志以及相关实绩记录等。

(四)本科生学业班主任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教师、先进个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本办法自发文起施行,由药学院负责解释。

药学院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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