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细则(试行)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4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校(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三条 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实行校(院)和学院双重领导体制。在校(院)党委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学院党委对辅导员、班主任实施具体管理和领导。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学生教育工作

1.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包括理想与信念、爱国主义与集体主义、党团知识、品德与修养、爱校与尊师、形势与政策等。

2.对学生进行学习教育,配合校(院)职能部门和学院行政组织实施,包括入学教育、学习方法教育、专业思想教育、毕业(就业思想、就业指导、爱岗敬业等)教育等。

3.对学生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包括法律、纪律、行为养成等。

4.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包括安全、防火、防盗、卫生、心理、生理等。

5.对学生进行校(院)、学院安排的其他专项教育。

第六条 学生管理工作

1.负责班级和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学生做好班委会的组建工作,每学年根据班级的实际情况对班干部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充实,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2.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工作。

3.组织班级团组织推优、年度综合测评和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落实校(院)和学院对学生的奖惩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的学习、行为和生活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上课(含实践、实习、课题设计等)、自习、宿舍(含宿舍文化建设、安全卫生、秩序等)、文明行为,了解掌握学生困难情况、指导勤工助学等。

5.负责学生党团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包括组织生活、积极分子考察培训、党员发展和教育等。

6.实施学生素质教育,包括组织开展学生文体活动、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学生活动尽量与所学专业相结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专业相关的讲座或知识竞赛。

7.了解掌握特殊学生的情况,及时落实帮教措施,对心理有障碍的学生,必须做到心中有数,积极主动对其进行疏导并做好记录,同时根据轻重程度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第三章 常规工作

第七条 安全教育工作

1.时刻做到“安全教育不放松”,应经常对学生加强安全(如防盗、防骗、防劫、防火、防骚扰、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利用一切班会、活动或检查等,时时刻刻处处都须提及安全教育,并留有教育记录,必要时提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

2.班级组织学生离校外出活动,需事前报告学院领导,经批准同意并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组织集体活动,同时必须由辅导员、班主任亲自领队全程参与。外出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3.班级发生失窃或学生连续旷课、离家出走、违法犯罪、伤亡等意外或重大事情时,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

4.严肃规范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任何事由需离校时,必须正常办理请假手续,辅导员、班主任须留存好学生请假手续材料以备查验。请假超过三天的,必须经分管学生领导批准。

第八条 新生入学阶段

1.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辅导员、班主任须认真而务实做好迎接新生工作,详细了解记录学生的报到、注册、缴费、绿色通道等情况,安排好新生入住学生公寓。

2.辅导员、班主任须开好首次见面班会介绍学院及所学专业的教育背景情况,下发并组织学习《学生手册》。深入到学生公寓中去,了解学生住宿分配情况、起居习惯等,密切关注好新生入住大学的“第一夜”。

3.辅导员、班主任须严肃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好学生档案,务必于新生入学后一周内将新生档案收齐后交学生工作办公室。档案未能及时达到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到原教育管理部门或校(院)索要,必须在一个月内移交学生工作办公室。

4.根据教务部要求开展新生资格审查工作,建立新生学籍卡。组织新生学习校(院)、学院的各项相关制度和规定。做好新生体检、军训、医保参保、助学贷款申请等工作。

第九条 学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一)学期初

1.认真落实学期初的第一次班会课,关心、督促学生按时、按要求报到、注册和缴费,及时了解班级学生的报到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常规教育,收齐学生相关档案材料(包括:社会实践报告书、学年小结及其他要求材料),制定班级学期工作计划。

2.做好学生课程补考、缓考、学业警示工作,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

3.依照校(院)和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班级学生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并作为申报奖项、评奖的主要依据。将测评结果及评奖评优相关材料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

(二)学期中

1.重视并经常对班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品质、法纪法规及安全防范教育。

2.配合学院组织和开展各种活动,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和各种能力的培养。

3.定期深入教室、宿舍、实习及劳动等场所,与任课老师、同学等多沟通与交流,关心了解学生思想、生活、学习等状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三)学期末

1.期末考试前,开展一次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班会活动,落实好复习迎考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道德诚信教育工作。

2.开好学期末离校前最后一次班会,认真总结本学期班级工作,告知下学期开学时间、各项学杂费用的缴纳情况等,部署落实好学生假期的学习、活动等相关工作,积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3.处理好学生离校前的各项日常事务,提醒学生做好人、财、物的安全工作,督促学生搞好校园环境及宿舍的卫生,做好学生的安全文明离校教育。

第十条 突发事件的处理

1.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异常心理反映,发现心理异常的,要及时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心理辅导老师汇报,对严重不适应校(院)集体学习和生活,要与其家庭取得联系与沟通,劝导家长予以相应协调与处理,必要时可办理休、退学手续。

2.学生有急重病情或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辅导员、班主任必须能够在第一时间到位,并同时汇报领导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必要时与其家庭取得联系,积极给予协调与处理。

3.突发事件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处理意见务必与学院保持高度一致。

第十一条 毕业生工作

1.将班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利用班会、活动、沟通等形式多样的方式积极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心理疏导工作。

2.配合课任教师做好实习期间的实习报告鉴定和学生的实习实践工作。

3.提前做好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入学材料、成绩单、大学生登记表、体检表、党团组织关系、奖惩情况等),做好毕业生考研、就业统计工作。

4.做好毕业生的文明离校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后的跟踪调查并及时反馈有关就业的信息。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周1次,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平时做好工作记录,年级主任根据工作月报制度要求,每月5日前将前一个月的工作总结电子版交党委书记和副书记,对工作经验、教训、补救措施和各类数据要作为重点来写;学期末对照工作职责和工作计划写出个人工作总结,年底要写出年度工作总结。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负责起草学团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在每学期开学前根据校(院)、学院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所带年级、班级的学生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 遵守校(院)劳动纪律和考勤规定,严格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向学院分管领导请假,在节假日期间按照校(院)、学院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第十四条 深入学生班级,了解并掌握所带班学生学习、思想动态,指导班级学生推荐、选拔学生干部。每周至少随班级听课1次,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一般每月召开1次年级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3次班会,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 辅导员、班主任实行每周走访1次学生宿舍制度,了解和检查学生的生活、纪律和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六条 多渠道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学习、生活和感情状况,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问题,及时化解学生中的矛盾,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对于近期有突发家庭变故、遭遇情感挫折等情况的学生,要多加关怀,在一定时间内要特别指派班干部和同宿舍同学协助严密关注其思想状况。

第十七条 遇有学生突发严重疾病或遭遇意外伤害,应及时组织送医、施救,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处理,并及时与学院分管领导、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学院将按照校(院)有关应急预案层层上报。

第十八条 遇有学生发生冲突或群体性事件,必须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到现场了解情况,协助保卫部门妥善处理。

第十九条 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微博、QQ、微信等方式与学生进行交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提高工作的时效性。

第二十条 院级以上的学生集体活动,辅导员、班主任必须随学生一起参加。

第二十一条 做好毕业班学生的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将就业、考研、专升本信息告知学生,及时反馈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好交流、沟通和推荐工作。

第二十二条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未尽事项或遇有其他特殊情况,按照校(院)有关要求做好工作,或由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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