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2年省属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鲁学助〔2022〕25号)、《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和相关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规定,药学院开展2022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药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严格审查,现评选出172名受助学生,其中一档35人,二档102人,三档35人。现将药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向药学院学工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30日-2022年11月1日
药学院学工办:医学综合实验楼A117 电话:0538-6229759.
药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