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1年省属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鲁学助〔2021〕2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62号)、《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和相关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规定的要求,药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严格审查,现评选出186名受助学生,其中一档39人,二档108人,三档39人。现将药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请向药学院学工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0月31日
药学院学工办:医学综合实验楼A121 电话:6229759
药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