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医教字2017-22号《泰山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生升本科报考资格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试行)》、《药学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7年版)》、《泰山医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中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药学院于近期开展了2017级专科学生升本科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共有18名同学获得专升本报名资格,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1、附件2)。
公示期3天(1月15日—1月17日),如对上述建议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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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鸣凤、乔峰
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