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省高校推广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的通知》(鲁学助(2023〕10号)要求,和《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材发【2019】1号)及《山东省教育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1】58号)要求,经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汇总审核等程序,现将药学院(药物研究所)2024-2025学年贫困认定向学校推选名单公示。(见附件)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药学院(药物研究所)学工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2日
药学院(药物研究所)学工办:药学楼237, 电话:0531-5956 7288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