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校(院)安全工作精神,确保院(所)安全工作制度执行到位,8月27日院(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主校区药学楼和泰安校区(药学楼)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院(所)党委书记史仁玖、副院长周延萌现场监督检查。
院(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走进实验室,现场对功能区的规范管理、试剂溶液安全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消防安全隐患、实验室环境卫生等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各教研室建立“实验室安全自查台账”,要求定期对照自查、结果上报、限期整改、责任到人,存档备查。
史仁玖强调,大家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实验室管理要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院(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跟进指导,确保院(所)安全工作万无一失。